2006年12月14日星期四

宁愿丢伞,也不要送伞

才买的小房子的一样的大伞,还因为第一次伞骨问题特地去换过一把。
今天大马虎先生·高,兴冲冲背了剑客一样的大伞去浦东犄角旮旯的乡下地方见客户,毫无知觉地回来了。直到夜里准备出差行李时,才恍然大悟懊恼无比地大喊:“啊!那把伞!”

阿,那把伞,就这样不知道是丢在人家公司的前台休息区域还是出租车上,夜里电话给打过出租车司机了,没戏的说。虽然说明天一早继续打对方公司,但是估计也没戏的说。

是一把我们俩多么爱不释手的一把大伞阿。
大马虎先生·高,真拿他没有办法啊。我安慰他的时候还被他推开,说人家真在懊恼的气头上,不要理他。
其实不就是一把伞么。
那时丢了皮夹(他至今都不肯承认丢在出租车上),丢了我送给他的一副他也很喜欢至今没有买到满意替代品的墨镜,丢了若干小伞等等,也没有见他这样愤愤地后悔。脾气大得要死。

但是伞这种东西我也很避讳送来送去,虽然我知道其实我可以很轻易再到那店去买一把一样的。丢了伞没有什么,送“伞”不太好。
还是等这阵子过去,和高先生借圣诞的理由去shopping吧,那时再看到心仪的,我来买单,不算送伞:)

说来说去那可以背成剑客一样的伞和我们没有缘分阿,这天地万物,都需要缘分才能依存。
总之,心态平和一点最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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